【中国耐火材料网】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月29日表决通过关于修改《清洁生产促进法》的决定,明确提出高耗能企业应当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清洁生产的根本作用是在生产的全过程中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量和资源的不合理消耗,从而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现行法中对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仅限定在污染物排放超标的企业、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修改后的法律增加规定:高耗能企业也应当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同时,强制性审核的结果要向社会公布,并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法律增加规定,中央预算应当加强对清洁生产促进工作的资金投入。法律还规定,企业对产品的包装应当合理,包装的材质、结构和成本应当与内装产品的质量、规格和成本相适应,减少包装性废物的产生,不得进行过度包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