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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火材料行业准入条件》经过多次易稿,其征求意见稿已经发布,并进入广泛征求意见阶段。各耐材企业积极响应,热情参与,工信部和中国耐材协会收到了很多反馈意见。现将关于产品综合能耗限额准入值的确定及计算方法进行解读。
1、《准入条件》中对部分重点耐火原材料产品综合能耗限额准入值进行了明确规定。此能耗限额是中国耐火材料行业协会组织相关专家调研各地重点耐材企业,并多次组织相关企业专家讨论计算认定的。
2、在耐火原材料生产过程中,不同企业,不同产品,不同窑炉利用的能源不同。能源的种类很多,热值也各不相同,为了便于相互对比和在总量上进行研究,我国把每公斤热值7000千卡(29307千焦)的燃煤定为标准煤,也称标煤。
3、电力折算标煤的方法目前有两种,一是按照能源当量热值折算,二是按照能源等价热值折算。
能源当量热值又称理论热值或实际发热值,是一个单位实物量能源在理论上具有的能量,是一个绝对值。1kWh(千瓦时)电力的能源当量为3596千焦(860千卡),按照能源当量热值折算标煤系数为0.1229kgce/kWh。
电力等价热值是发电时每千瓦时电量所消耗的能源数量,即将生产电力时所消耗的加工转换损失量全部分摊到每千瓦时电量中。按此方法计算,1kWh(千瓦时)电力的等价热值为11826千焦(2828千卡),折算标煤系数为0.404kgce/kWh。
上述两种方法在电力折算中均有采用,国际上普遍采用第一种方法进行计算。因此在此次《准入条件》能耗限额计算时,采用了国际通用的能源当量热值计算,即折标煤系数为0.1229kgce/kWh。
此次《耐火材料行业准入条件》的发布,意在推进耐材行业的节能减排,环保降耗,淘汰落后产能,提升行业水平,规范行业秩序。感谢各会员企业对《准入条件》的关注,希望各企业以《准入条件》的发布为契机,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促进行业转型升级,使耐火材料行业再上新台阶!
中国耐火材料行业协会
2014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