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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推进钢铁业兼并重组与淘汰落后

2012年06月21日 09:32 尹永光/文

山东省政府6月20日出台《关于促进淘汰压缩落后钢铁产能和企业兼并重组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将支持省内大中型钢铁企业从省内其他钢铁企业购买一定数量的产能指标,作为承担压缩产能的替代。
  通知指出,对钢铁企业为淘汰压缩落后产能所购进的新设备,允许抵扣其进项税额,山东省将加大各级财政资金和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对淘汰落后产能和支持钢铁产业兼并重组的力度。通知要求,山东省将实行差别电价和惩罚性电价政策,增加能耗高、污染重、装备水平低的企业运营成本,加快淘汰压缩落后钢铁企业产能。执行差别电价和惩罚性电价收入按规定统筹用于淘汰压缩落后产能、节能减排等相关工作。同时在全省违规产能处理和淘汰压缩落后产能的基础上,结合日照钢铁精品基地项目建设,支持省内大中型钢铁企业从省内其他钢铁企业购买一定数量的产能指标,作为承担压缩产能的替代,通过市场资源的合理配置,扶优限劣,保大压小,建立淘汰压缩落后工作的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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