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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磊股份:关于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公告

2013年01月18日 15:33 耐火材料网

中国耐火材料网

    证券代码:002624 证券简称:金磊股份 公告编号:2013-001
    浙江金磊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金磊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09 年 7 月被认定为 2009 年浙江省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发证日期为 2009年 7 月 6 日,有效期为 3 年。
    2012 年 12 月 31 日,浙江省科技厅网站上发布了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联合印发的《关于杭州大光明通信系统集成有限公司等 735 家企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通知》(浙科发高〔2012〕312 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 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 号)和《关于高新技术企业更名和复审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科火字〔2011〕123 号)有关规定,杭州大光明通信系统集成有限公司等 735 家企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资格有效期 3 年,企业所得税优惠期为 2012 年 1 月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在通知附件《浙江省 2012 年度通过复审高新技术企业名单》所列的名单中。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获得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后,自 2012 年起公司连续三年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2012 年度公司已按 15%的税率预缴企业所得税,以上税收优惠政策不影响 2012 年度经营业绩。
         特此公告。
      浙江金磊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 年 01 月 0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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