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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6日从浙江省经信委获悉,2017年浙江省严格落实国家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要求和工作制度,对照国家规定的重点行业,2017年全省共完成淘汰炼钢产能270万吨、电解铝产能15万吨、铜冶炼产能0.17万吨、水泥产能30万吨、造纸产能3万吨、制革产能50万标张、印染产能10亿米、铅蓄电池产能30万千伏安时;8家地方燃煤热电企业实现全厂关停,合计小火电机组24台、容量19.65万千瓦。涉及的72家企业相关主体设备均按国家淘汰要求进行拆除并通过省级验收。
在抓好国家规定重点行业淘汰工作同时,浙江省主动加压,制订实施了范围更大、要求更严的淘汰标准,顺利完成了省、市、县三级年度目标任务。2017年,全省工业行业共淘汰30多个行业2690家企业的落后和严重过剩产能,其中列入省级年度任务的271家企业(不含国家规定行业)相关主体设备也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拆除并通过省级验收。通过淘汰落后产能,腾出用能178万吨标煤,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3.47万吨,为经济转型升级腾出了新的空间。
此外,2017年全省累计整治和淘汰以无证无照、无安全保障、无合法场所、无环保措施为重点的“低小散”“脏乱差”问题企业(作坊)47348家,淘汰改造8686台燃煤小锅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