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耐火材料网】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进行了修订,形成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征求意见稿)》,目前正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时间4月8日—5月7日。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征求意见稿)》由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三个类别组成。鼓励类主要是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促进作用,有利于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技术、装备、产品、行业。限制类主要是工艺技术落后,不符合行业准入条件和有关规定,禁止新建扩建和需要督促改造的生产能力、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淘汰类主要是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严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需要淘汰的落后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需要说明的是,对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为允许类。允许类不列入目录。
对于耐火材料产业,国家鼓励发展环保耐火材料产业,淘汰污染严重能耗高的产业,具体涉及到耐火材料产业如下:
鼓励类:
1)焦炉、高炉、热风炉用长寿节能环保耐火材料生产工艺;精炼钢用低碳、无碳耐火材料、保温材料和高效连铸用功能环保性耐火材料生产工艺;
2)直径600毫米及以上超高功率电极、高炉用微孔和超微孔碳砖、特种石墨(高强、高密、高纯、高模量)、石墨(质)化阴极、内串石墨化炉开发与生产,环保均质化凉料设备开发与生产应用;
3)玻璃熔窑用低导热熔铸锆刚玉、长寿命(12年及以上)无铬碱性耐火高档材料。
限制类:
1)含铬质耐火材料;2)棕刚玉、绿碳化硅、黑碳化硅等烧结块及磨料制造项目。
淘汰类:
1)燃煤倒焰窑耐火材料及原料制品生产线;2)有效容积30立方米及以下重烧镁砂竖窑。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征求意见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