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耐火材料网】
按照《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和《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和《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要求,现将陕西龙门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项目产能置换方案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公众进行监督。公示期为2020年1月7日至2月7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厅原材料工业处反馈。
联系电话(传真):029-63915596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新城省政府前大楼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710006)
陕西龙门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项目产能置换方案
建设项目情况
|
企业名称
|
建设地点
|
冶炼设备名称、型号及数量
|
换算产能(万吨)
|
拟开工
时间
|
拟投产
时间
|
置换比例
|
陕西龙门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
韩城市工业园区(陕西龙门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
|
1座2800m³高炉
|
234
|
2020年
6月
|
2021年
12月
|
1.008:1
|
退出项目情况
|
省(区、市)
|
企业名称
|
冶炼设备名称、型号及数量
|
换算产能(万吨)
|
启动拆除时间
|
拆除到位时间
|
备注
|
陕西省韩城市
|
陕西龙门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
2座1280m³高炉
|
236
|
新建项目投产前
|
新建项目投产前
|
|
备注:置换过程中的退出和建设产能数量,依照工信部原〔2017〕337号文产能换算表进行换算,产能换算表用于计算置换比例,不作为核定产能的依据。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0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