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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6日,鞍山市菱镁行业生态环境专项执法行动启动会议在海城市召开。会议宣布辽宁省菱镁行业生态环境专项执法队伍进驻鞍山市,对鞍山市菱镁行业企业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和污染物实现稳定达标排放情况开展为期一周的执法检查。辽宁省生态环境厅监察专员金起龙,辽宁省生态环境厅执法局局长刘天泽,鞍山市副市长张兴东,海城市市委书记郑孝刚,副市长王丽敏及鞍山地区生态环境等部门领导参加会议。
海城市市委书记郑孝刚在会上作表态发言。今年1月份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制定《菱镁行业生态环境专项执法行动方案》,用3个月时间对包括鞍山在内的3个市进行专项执法行动检查。执法行动检查的工作主目标是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分目标是通过执法检查督促企业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对存在的问题做到主动整改,自觉守法;对环境违法企业做到零容忍,通过执法检查做到"三个一批";提高菱镁环境企业环境管理规范化水平,完备企业环保手续,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各项污染物排放长期达标。检查范围是鞍山市菱镁行业全部在建和已建的菱镁制品企业、矿山企业。检查内容包括镁砂制品企业手续、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矿产企业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位于禁采区域内;自动检控设施的安装等。检查时间约一周左右。
鞍山市副市长张兴东在会上说,此次省厅专项检查对进一步推进镁产业转型升级,全面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助推经济社会发展必将起到积极的作用。鞍山菱镁资源探明储量在全国乃至世界都占举足轻重的位置,鞍山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镁行业转型升级,积极克服产业技术短板制约发展的瓶颈问题,推进镁行业转型升级,2016年鞍山市先后出台了镁行业、镁砂行业相关整治文件50余份,开展了多次菱镁产业专项整治行动,严肃查处各类生态环境违法案件,行业环境污染问题得到了有效遏制。特别是鞍山市委、市政府近期出台了关于推进城市活力建设,推进鞍山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决定,贯彻落实"两翼一体化"经济发展总体方案,更加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鞍山市加快菱镁产业升级的目标任务。鞍山市委、市政府要求各地区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把配合菱镁行业生态环境专项执法工作作为主要任务,服从省专项执法检查的安排,并以此为契机,提高政治站位,抓住机遇,专人配合省厅工作,做好保障,虚心接受检查组业务指导,立行立改,限期整改,做到应改尽改,压实责任,传达到位,推进菱镁企业达标排放,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监察专员金起龙在会上强调,这次专项执法检查是中央环保督察对辽宁提出的整改问题之一,是省委、省政府必须完成的政治任务,也是落实"坚持绿色发展生态优先不能动摇"、"坚持依法保护治理环境理念不能动摇"、"坚守生态环境保护的底线不能动摇"的具体体现。在倡导复工复产和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开展专项行动,体现了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的坚定性,体现了省政府精准执法,依法治污的理念。各级党委、政府和部门要增强此次行动的责任感,增强看齐意识,体现担当作为。通过依法治理行动来落实党委、政府的责任,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切实打好污染防治攻坚决胜战,全面推动菱镁行业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落实,促进行业发展,助推地方经济发展,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