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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商务部、海关总署发布关于调整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的公告。该公告显示,将《商务部海关总署2014年第90号公告》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中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属于高耗能、高污染的产品以及具有较高技术含量的产品剔除,共计剔除199个十位商品编码。同时,对部分商品禁止方式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仍按《商务部海关总署2014年第90号公告》有关规定执行。该公告自2020年12月1日起执行。
其中一些镁质耐火原料从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中剔除,具体见表1所示,说明这些镁质耐火原料不再被认定为高耗能、高污染产品。另外废镁砖(2商品编码530909910)从禁止出口类调整为禁止进口类。
表1 从目录中剔除的商品(镁质原料)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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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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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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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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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19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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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碳酸镁(菱镁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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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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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199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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熔凝镁氧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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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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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1990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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烧结镁氧矿(重烧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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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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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1990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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碱烧镁(轻烧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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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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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19909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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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纯氧化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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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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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19909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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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氧化镁含量在70%以上的矿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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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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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30909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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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煅烧的水镁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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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调整禁止方式的商品(耐火材料)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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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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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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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禁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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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后禁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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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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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0909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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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镁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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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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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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