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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自治区工信厅《关于加快淘汰落后和化解过剩产能落实能耗双控目标任务的通知》(内工信冶建工字〔2021〕75号)有关要求,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信厅能源局印发关于确保完成"十四五"能耗双控目标任务若干保障措施的通知》(内发改环资字〔2021〕209号,以下简称《保障措施》),结合呼和浩特市实际情况,确保完成自治区"十四五"能耗双控目标任务,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末,根据《保障措施》提出的行业,呼和浩特市电石、焦炭、铁合金行业涉及引导退出产能过剩行业限制类产能(装备)的基本情况如下:
1.电石行业:30000千伏安以下矿热炉,电石企业2户,产能13.6万吨。分别为内蒙古三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清水河分公司,产能11.1万吨,主要炉型为1台18000KVA、3台12500KVA半密闭电石炉;清水河县太恒电化有限公司,产能2.5万吨,主要炉型为1台12500KVA电石炉。原则上2022年底前全部退出。
2.焦炭行业:炭化室高度小于5.5米捣固焦炉、100万吨/年以下,焦化企业1户,呼和浩特旭阳中燃能源有限公司,该公司炭化室高度/台数/孔数4.3*2*72捣固焦炉,焦炭产能90万吨。原则上2023年底前全部退出。
3.铁合金行业:25000千伏安及以下矿热炉(特种铁合金除外),普通铁合金企业7户。清水河县1户,清水河县天泰化工,该公司铁合金矿热炉有17500KVA、25500KVA各1台,其中17500KVA属于限制淘汰类,原则上2022年底前全部退出。武川县6户,分别为武川县鹏程化工有限公司(1台12500KVA半密闭矿热炉)、武川县雅虎铁合金有限公司(2台12500KVA半密闭矿热炉)、内蒙古青川铁合金有限公司(1台12500KVA半密闭矿热炉)、呼和浩特市汇能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1台12500KVA半密闭矿热炉)、武川县四维冶炼有限责任公司(1台12500KVA半密闭矿热炉)、武川县锦鸿矿业有限责任公司(2台1800KVA矿热炉)。原则上2022年底前全部退出。
4.特种铁合金企业3户。分别为清水河县鸿羽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具有13000KVA矿热炉1台,主要产品硅钙钡合金);呼和浩特市安利冶炼有限公司(2台12500KVA半密闭矿热炉,主要产品低钛铬铁合金);武川县华升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2台12500KVA半密闭矿热炉,主要产品低碳硅锰合金)。根据我市高质量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要求,引导特种铁合金企业利用2年时间退出。
二、目标任务
2021年到2023年,实现以下目标:退出电石30000千伏安以下的矿热炉4台,产能13.6万吨;退出焦化炭化室高度小于5.5米捣固焦炉2座,产能90万吨;退出铁合金25000千伏安及以下矿热炉9台,产能10.7万吨(见附表)。
(一)2021年退出铁合金产能4.7万吨,电石产能6.1万吨,达到退出电石、铁合金限制类产能总目标的40%以上。
1.退出武川县鹏程化工有限公司(1台12500KVA半密闭矿热炉),产能1.5万吨;武川县四维冶炼有限责任公司(1台12500KVA半密闭矿热炉),产能1.5万吨;武川县雅虎铁合金有限公司(1台12500KVA半密闭矿热炉),产能1.5万吨;武川县锦鸿矿业有限责任公司(2台1800KVA矿热炉),产能0.2万吨。
2.退出内蒙古三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清水河分公司,产能3.6万吨,主要炉型为1台18000KVA半密闭电石炉;退出清水河县太恒电化有限公司,产能2.5万吨,主要炉型为1台12500KVA电石炉。
(二)2022年退出普通铁合金产能6万吨,退出电石产能7.5万吨,达到退出电石、普通铁合金限制类产能总目标的60%以上。到2022年底全面完成退出电石、铁合金限制类产能的全部任务。引导退出特种铁合金产能。
1.退出武川县雅虎铁合金有限公司(1台12500KVA半密闭矿热炉)、内蒙古青川铁合金有限公司(1台12500KVA半密闭矿热炉)、呼和浩特市汇能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1台12500KVA半密闭矿热炉)、清水河县天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1台175000KVA矿热炉);
2.退出特种铁合金产能6.8万吨,分别为清水河县鸿羽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具有13000KVA矿热炉1台,主要产品硅钙钡合金);呼和浩特市安利冶炼有限公司(2台12500KVA半密闭矿热炉,主要产品低钛铬铁合金);武川县华升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2台12500KVA半密闭矿热炉,主要产品低碳硅锰合金)。
3.退出内蒙古三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清水河分公司,产能7.5万吨,主要炉型为3台12500KVA半密闭电石炉;
(三)2023年退出呼和浩特旭阳中燃能源有限公司4.3米捣固焦炉2座,共计产能90万吨,完成焦化限制类产能退出任务。
三、工作要求
(一)加大落后产能及化解过剩产能淘汰力度。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保障措施》、各旗县区、开发区对辖区范围内工业企业落后及限制类产能(生产线)进行严格排查,结合"能耗双控"目标要求及产业结构调整,制定并实施分年度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落实能耗双控目标任务实施方案,限期坚决予以淘汰。
(二)明确目标责任。各旗县区、开发区要建立目标责任制,明确具体负责人和负责部门,加强协调,解决难点堵点,推进任务落实。要加强安全环保意识和措施,做好预案准备,防止事故发生,确保社会稳定。
四、主要措施
(一)与属地旗县区人民政府签订《淘汰落后和化解过剩产能落实能耗双控目标任务责任书》,明确落实能耗双控目标任务淘汰和化解过剩产能任务、完成时限等。旗县区人民政府按照目标任务及完成时限对退出产能进行封存,并督促企业按时限要求按时关闭退出,并将关闭退出前、中、后的影像等资料存档备查。
(二)属地旗县区人民政府要落实淘汰落后和化解过剩产能落实能耗双控目标任务责任,建立相应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按照本方案要求及规定时限抓好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要认真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加强宣传疏导,营造良好氛围,稳定职工情绪,分析潜在风险点,提前做好风险防控。
(三)市工信局要加强综合协调,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衔接,争取落实去产能相关政策,研究制定相关政策,统筹推进我市去产能工作。
(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对彻底退出的企业拟分流人员进行查对核实,做到数据准确,做好退出产能企业职工安置方案,落实职工安置政策。
(五)加强工作调度。市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建立能耗双控淘汰落后和化解过剩产能工作台账,对列入台账管理的目标任务实行月调度制度,定期组织督导检查,每年年底前考核销号。各旗县区要按时汇报工作进度,自2021年4月份开始,每月5日前将上月进展情况报送市工信局。
(六)定期监督检查。市工信局将联合有关部门定期开展联合督导检查,严格落实相关要求,防止虚假整改或整改不落实不到位,对没有按计划或进展缓慢的旗县区采取通报、约谈等方式进行督办。
附原文:呼和浩特市化解钢铁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2021-2023年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落实能耗双控目标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退出焦炭产能计划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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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出产能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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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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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能(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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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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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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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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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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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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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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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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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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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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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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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