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耐火材料行业协会
中耐协发 办字[2016] 31号
关于开展耐火材料行业第二轮第二批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依据国办发(2007)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经商务部、国资委批准,中国耐火材料行业协会于2011-2013年组织开展了第一轮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近年来,一些大、中型下游用户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在耐火材料的招标过程中对供货商的信用等级资质有了明确要求,业内一些耐材企业也表达出了重新申请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的要求。按照国资委和商务部文件规定,第一轮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的时效已过。为此,协会于2016年4月组织开展了第二轮第一批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为了进一步深化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根据协会工作的总体安排,决定在全行业组织开展第二轮第二批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参评对象
1、凡主营商品属于本行业范围内,依法登记并首次参加信用评价的协会会员企业(含港、澳、台会员企业);
2、已经获得A级以上信用等级,但评价期限已超过三年的企业;
3、主营业务属于耐火材料行业、并依法登记的企业法人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的非会员企业,需加入中国耐火材料行业协会后方可申请参加信用等级评价工作。
二、时间安排
1、自通知之日起至2017年3月31日为参评企业申报时间;
2、2017年4月1日至5月15日,第三方信用评价机构进行系统分析、综合判断,完成《企业信用等级初评报告》;
3、2017年5月下旬,行业专家组、信评办初审及信评委审核;
4、2017年6月上旬,评价结果公示;
5、2017年6月下旬公布最终评价结果,报商务部、国资委备案,颁发牌匾、证书进行宣传推介。
三、申报程序
申报中国耐材行业信用等级评价的企业,需向信评办提交《耐材行业信用等级评价申报表》及相关资料复印件。《耐材行业信用等级评价申报表》可直接进入中国耐材之窗网首页"中国耐材行业信用等级评价"专栏(中国耐材之窗),下载并填写,加盖公章与需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装订成册后(用A4纸一式两份),邮寄至协会信评办(协会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至协会信箱:acri1990@126.com。
四、评价程序
为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协会按照有关规定,委托第三方信用评价机构--北京国富泰企业征信有限公司,依据企业信息资料进行系统分析、综合判断,撰写《企业信用等级初评报告》。信评办组织专家工作组对《企业信用等级初评报告》进行复审,并形成复审意见提交信评委审核。经信评委审核批准后,将评价结果上报商务部和国资委备案,并在上述网站和相关媒体上公示。
五、评价费用
按照商务部信用工作办公室和国务院国资委协会办的统一规定,首次申请参加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的单位,需交纳费用10000元。已经获得A级以上信用等级,但评价期限已超过三年,而且没有按照规定每年参加复评的企业,需重新参评,参评费用为5000元。该项收费用于专家评审费、第三方评价机构费用、公示费、证牌工本费等。
申评单位在邮寄申报意向书的同时将有关费用汇至中国耐材行业协会。
户 名:中国耐火材料行业协会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北京东四北支行
帐 号:11190101040006039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艳(13621367675) 刘紫萍(18519850762)
电话/传真:010-65282090 电子邮箱:acri1990@126.com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四西大街46号院主楼226室 邮 编:100711
中国耐火材料行业协会
2016年11月31日
【耐火材料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