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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近日公布了《河北省焦炉煤气制天然气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鼓励发展起点高、规模大、节能环保效果好的焦炉煤气制天然气项目,压缩焦炉煤气直接作为燃料使用的比重,逐步形成多气源供应格局。力争2016年形成转化能力20亿Nm3(标准立方米),到2017年达到30亿Nm3以上。
河北省焦炉煤气制天然气项目布局遵循以下原则:优先选择有资源、有资金、有技术,对焦炉煤气制天然气项目有积极性的企业;优先选择资源条件良好、环境容量允许、水电供应充裕的区域;优先选择焦炉煤气供应稳定、充裕的企业或企业集中区;优先选择距离天然气管网较近的企业或企业集中区。
《意见》提出,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利用大气污染防治、节能减排资金予以优先支持,对经济效益好、抗风险能力强的企业,给予政策性信贷支持。同时,鼓励采用合资、合作、股份制等多种融资方式,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形成包括外资和民间资本参与的投融资体制,缓解资金紧张局面。支持焦炉煤气制天然气企业建设布局合理、安全便捷的LNG、CNG加气站,鼓励企业建设配套储气设施,并在土地等要素供应上予以倾斜。
据悉,河北省是全国焦炭主产地之一,2015年焦炭产量5480.6万吨,位居全国第二位;作为焦炭生产的副产品,焦炉煤气资源丰富,年产量约260亿Nm3,除50%自用外,约有130亿Nm3可转化成天然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