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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和《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有关要求,我厅于2019年5月20日至5月27日对中新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钢铁冶炼项目产能置换方案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书面异议材料。现将方案予以公告,欢迎社会公众监督。
联系电话:025-83398236(业务咨询)、025-69652843(驻厅纪检监察组)。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9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