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期
四川省发布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细则
作者:nh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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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号 : 2023 年, 第12期
关键词: 四川省,发布,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细则
内容简介

近日,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发布《四川省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细则》。《细则》要求,全省严禁违规新增钢铁产能,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冶炼项目。鼓励依托资源、能源、技术优势,发展钒钛钢铁产品;支持发展全废钢及钒钛磁铁矿渣钢铁电炉短流程炼钢,探索绿色、智能、创新、高效、协调的发展模式,助力钢铁行业绿色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鼓励优先置换污染物排放量大、能效水平低、安全风险高、设备工艺技术落后的产能,建设项目应满足污染物超低排放要求。
   《细则》明确置换比例不低于1.25:1。为鼓励企业兼并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对完成实质性兼并重组(实现实际控股且完成法人或法人隶属关系、股权关系、章程等工商变更)后取得的合规产能用于项目建设时,置换比例可以不低于1.1:1。以下五种情形可实施等量置换:(1)企业内部退出转炉建设电炉且一并退出配套的烧结、焦炉、高炉等设备项目的炼钢产能。(2)退出和建设冶炼设备均为电炉的项目。(3)不改变冶炼设备类型、容量(积)、数量的厂区内部技术改造项目。(4)退出配套烧结、焦炉、高炉等设备建设氢冶金和Corex、Finex、HIsmelt等非高炉炼铁项目的炼铁产能。(5)对利用回转窑-矿热炉-AOD炉工艺生产不锈钢的炼钢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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