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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2011年起实施水泥行业准入新标准 严格控制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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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SN:1001-1935

出版年:1900-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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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种: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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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从工业和信息化部获悉,我国将于2011年1月1日正式实施《水泥行业准入条件》,严格抑制水泥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并鼓励现有水泥(熟料)企业兼并重组,以促进水泥行业节能减排、淘汰落后和结构调整。
    准入条件提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根据水泥产能总量控制、有序发展原则,严格控制新建水泥(熟料)生产线项目。对新型干法水泥熟料年产能超过人均900公斤的省份,原则上应停止核准新建扩大水泥(熟料)产能生产线项目,新建水泥熟料生产线项目必须严格按照“等量或减量淘汰”的原则执行。
    准入条件对新建水泥生产线的规模、工艺与装备提出了具体要求,包括新建水泥(熟料)生产线要采用新型干法生产工艺、新建水泥(熟料)生产线要配置纯低温余热发电、新建水泥粉磨站的规模要达到年产水泥60万吨及以上等规定。
    据了解,目前浙江、江西、安徽、广东、福建、山东、河南等省水泥产能都已突破或接近人均900公斤的标准,因此新规将在一定程度使这些地区的水泥企业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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