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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印发《河北省钢铁行业去产能工作方案(2018—2020年)》

2018年07月10日 09:17 耐火材料网 zr/文

(三)主要目标

     经过三年的努力,我省钢铁产业发展实现“两减、两降、四提高”。

     两减:钢铁产能减少,2018年压减退出钢铁产能1000万吨以上,2019年压减退出1000万吨左右,2020年压减退出2000万吨左右,到2020年底全省钢铁产能控制在2亿吨以内;钢铁企业减少,2018年钢铁“僵尸企业”全部出清,钢铁冶炼厂点减至82个,企业减至63家,2019年钢铁冶炼厂点减至79个,企业减至62家,张家口、廊坊市钢铁产能全部退出,2020年钢铁冶炼厂点减至70个,企业减至60家左右。

      两降:排放下降,到2020年,钢铁行业节能减排水平全国领先,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达到或超过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冶炼固体废弃物利用和处置率达到100%;能耗下降,吨钢综合能耗保持在570千克标准煤以下,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持续优于全国平均水平。

     四提高:产业集中度明显提高,到2020年,前15家企业产能规模由2017年占全省的58.5%提高到90%以上;装备水平大幅提高,除特钢和符合《铸造用生铁企业认定规范条件》的铸造高炉外,钢铁行业转炉全部提高到100吨及以上、高炉全部提高到1000立方米及以上;中高端产品比重提高,钢铁中厚板、专用板占板材比重由2017年的48.5%提高到60%以上,普通低合金钢、合金钢比重由2017年的17.7%提高到20%以上;质量效益显著提高,高强、耐腐、耐候、长寿命等优质钢材品种和高附加值钢铁新材料比重增加,企业效益持续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产业综合竞争力全面提升。

三、产能退出途径

    充分发挥政府和市场“两只手”的作用,健全完善市场法治行政等多维度、常态化去产能推进机制,积极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通过落实计划、改造升级、减量置换、产能转移等途径,倒逼相对落后和无法达标产能加快退出,引导过剩产能有序退出,确保2018年压减钢铁产能1000万吨以上,到2020年全省钢铁产能控制在2亿吨以内。

(一)2018年压减钢铁产能任务安排意见

      1.唐山压减钢铁产能500万吨。按照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要求,2018年唐山市确保压减退出钢铁产能500万吨。目前,唐山市已初步落实压减退出炼钢产能500.25万吨,炼铁403.75万吨,其中:唐山清泉公司压减炼钢产能103万吨,新宝泰压减炼钢产能36.5万吨,华骏退出炼钢产能66万吨;燕钢公司压减炼铁产能53万吨(购买的邢台金丰球铁科技公司1座460立方米高炉产能),迁西津西压减炼铁产能29万吨;河北纵横丰南城市钢厂、迁西津西、丰南瑞丰、迁安九江线材4个减量置换项目退出炼钢产能294.75万吨、炼铁321.75万吨。

      2.强化国企带头作用。河钢集团要带头压减产能,在已完成“十三五”压减任务的基础上,2018年按国家规定封停或拆除邯钢停产多年的1座1000立方米高炉,退出炼铁产能86万吨。

      3.加快减量置换项目建设。严格按不低于1:1.25落实产能减量置换方案,加快推进重大结构调整项目,除唐山市的4个减量置换项目外,安丰钢铁、新兴铸管产能减量置换项目2018年建成投产,邢钢封停1座420立方米高炉用于企业搬迁减量置换,通过减量置换退出炼钢产能63万吨、炼铁83万吨。

     4.推动廊坊市整体退出11家钢铁企业。在廊坊市已退出2家钢铁企业的基础上,推动廊坊洸远金属制品公司2018年底前实现整体退出,其产能全部列入当地压减计划或向省外转移,退出炼钢产能384万吨、炼铁产能354万吨。通过以上4种途径,加上2017(欢迎关注:泰科钢铁)年因个别企业产能退出时间较晚没来得及验收,无法计入当年任务的炼钢产能228万吨、炼铁234万吨,2018年预计全省压减退出炼钢产能1175.25万吨、炼铁1160.75万吨,能够实现压减钢铁产能1000万吨以上的目标(其中炼钢产能139.5万吨、炼铁82万吨可列入国家压减计划)。

(二)2019-2020年钢铁产能压减计划

     1.推进“十三五”压减任务完成。根据省政府与各市签订的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目标责任书,“十三五”期间要压减炼钢产能4850万吨、炼铁4902万吨(不包括廊坊、保定、张家口全部退出产能),这是各地认账且必须完成的净压减任务。从目前情况看,2019-2020年各市至少压减炼钢产能347万吨、炼铁产能1054万吨,才能确保完成“十三五”去产能任务。其中:承德市压减炼钢产能253万吨、炼铁306万吨,邢台市压减炼钢产能48万吨、炼铁101万吨,邯郸市压减炼钢产能46万吨、炼铁184万吨,唐山市压减炼铁产能463万吨。

     2.推进减量置换项目建设。首钢京唐二期一步、石钢环保搬迁、冀南钢铁重组搬迁改造、太行钢铁重组搬迁改造、华信特钢整合进园减量升级等项目2020年建成投产,2019-2020年通过减量置换压减退出炼钢产能93万吨、炼铁231万吨。

     3.推进部分地区钢铁产能转移退出。按照既定方案和时间节点,稳步推进廊坊、张家口市钢铁产能全部退出。文安县新钢钢铁公司2019年底前整体退出,其产能全部列入当地压减计划或向省外转移,压减退出炼钢产能192万吨、炼铁130万吨。河钢集团产业升级和宣钢产能转移项目2019年底前建成投产,通过减量置换压减退出炼钢产能208万吨、炼铁150万吨。支持石家庄市的敬业集团钢铁产能向省外转移,力争2020年底前通过产能转移退出钢铁产能300万吨左右。2019-2020年,廊坊、张家口、石家庄三市通过省外转移和减量置换压减退出炼钢产能700万吨、炼铁580万吨。

     4.对全省0100吨以下转炉和01000立方米以下高炉全部实施减量置换改造升级。截至2017年底,除已用于压减退出、产能转移和项目减量置换的转炉、高炉外,全省还有81座100吨(不含)以下转炉、炼钢产能6348万吨,80座1000立方米(不含)以下高炉、炼铁产能4875万吨。按照国家要求,对这些装备已实施限期备案,明确规定钢铁冶炼装备一代炉龄服役期满后必须拆除或改造升级。因此,为确保到2020年底全省钢铁产能控制在2亿吨以内,必须全部对这些装备改造升级,则2019-2020年通过减量置换压减退出炼钢产能1270万吨、炼铁975万吨。

     5.推进城市钢厂搬迁。2017年底,除石钢、宣钢、国丰、太行、冀南、首秦等6家已确定搬迁的城市钢厂外(其减量置换的产能已列入压减退出计划),我省还有9家位于城市及城市周边的钢铁企业,涉及炼钢产能3487万吨、炼铁3733万吨。其中:河钢集团涉及唐钢(本部)、邯钢、承钢3家,炼钢产能2316万吨、炼铁2460万吨;邢台市涉及邢钢、龙海2家,炼钢产能441万吨、炼铁488万吨;邯郸市涉及武安文安、武安新金钢铁2家,炼钢产能440万吨、炼铁491万吨;唐山市涉及建龙钢铁1家,炼钢产能150万吨、炼铁156万吨;承德市涉及盛丰钢铁1家,炼钢产能140万吨、炼铁138万吨。对这些企业,没有搬迁意愿或不具备搬迁价值和条件的要逐步关停或转型转产;具备搬迁价值和条件的,以减量调整为前提,推动其向沿海临港或资源富集地区整体搬迁或退城进园。由各有关市、河钢集团做好调查研究,研究制定城市及城市周边钢厂关停深度治理或整体搬迁方案,明确具体时间表和路线图,2020年底前完成搬迁或全部关停。从目前掌握的情况看,这些企业基本都具备搬迁价值,按全部退城搬迁,则2019-2020年通过减量置换压减退出炼钢产能457万吨、炼铁521万吨(为避免重复计算,通过退城搬迁测算压减退出产能时已剔除上述第4种途径改造升级的100吨以下转炉、1000立方米以上高炉和已退出或用于减量置换的唐钢1座3200立方米高炉、邯钢1座1000立方米高炉、承钢1座120吨转炉)。通过以上5种途径,2019-2020年共压减退出炼钢产能2867万吨、炼铁3361万吨,2018年按目前安排的压减退出炼钢产能1175.25万吨、炼铁1160.75计算,到2020年底,全省炼钢产能由2017年的23872万吨减少到19829.75万吨,炼铁产能由24401万吨减少到19879.75万吨,能够实现到2020年底全省钢铁产能控制在2亿吨以内的目标。上述钢铁产能退出途径及年度任务安排,将根据去产能推进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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