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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

2018年10月10日 11:23 耐火材料网 zr/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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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境问题是全社会关注的焦点,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能否得到人民认可的一个关键。党的十九大紧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对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作出重大决策部署。近年来,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带领全省上下认真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坚决向污染宣战,生态环境治理明显加强,环境状况得到持续改善。但我省污染底子厚、治理基础差、排污总量大,一些地方大气、水、土壤等环境污染问题依然严重,与人民群众期待还有较大差距,生态环境仍然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突出短板。为确保到2020年全省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和省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加强生态建设为基础,以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重点,以防控生态环境风险为底线,以依法治污、科学治污、全民治污为路径,以严格监管、强化督察、奖优罚劣为抓手,坚持目标引领和问题导向,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种资源,强化各项举措,坚决打好打胜污染防治攻坚战,抓紧补齐生态环境短板,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在生态环境改善中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谱写中原更加出彩新篇章打下坚实基础。

(二)目标指标。到2020年,全省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全省生态文明水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为2035年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河南目标基本实现打下坚实基础。

1.2018年度目标。

     全省PM2.5(细颗粒物)年均浓度达到63微克/立方米以下,PM10(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达到103微克/立方米以下,全年优良天数比例达到57.5%以上。

      全省四大流域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断面比例总体达到53.2%以上,地表水劣V类水质断面比例总体降至15.9%以内;省辖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水质达标率达到95.6%以上,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丹江口水库取水水质稳定达到Ⅱ类;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水质级别保持稳定。

       基本形成土壤环境监测能力;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全省完成15.8%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面积任务,完成5.4%受污染耕地土壤治理与修复示范面积任务;建立建设用地污染地块名录。土壤污染防治体系逐步建立,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初步控制。

2.2019年度目标。

      全省PM2.5年均浓度达到60微克/立方米以下,PM10年均浓度达到98微克/立方米以下,全年优良天数比例达到65%以上。

       全省地表水质量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断面比例总体达到57.4%以上,劣V类水质断面比例控制在9.6%以下;省辖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水质达标率达到97.7%以上,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丹江口水库取水水质稳定达到Ⅱ类;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水质级别保持稳定。郑州、洛阳、许昌、漯河、南阳、信阳6市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全省完成20%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面积任务,累计完成34.2%受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面积任务,累计完成11.9%受污染耕地土壤治理与修复示范面积任务;建立污染地块优先管控名录。土壤污染防治体系逐步完善,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控制。

3.2020年度目标。

        全省PM2.5年均浓度达到58微克/立方米以下,PM10年均浓度达到95微克/立方米以下,全年优良天数比例力争达到70%,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比2015年下降25%以上;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和汾渭平原城市达到国家规定目标要求;信阳、南阳、周口、驻马店4市PM2.5年均浓度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35微克/立方米);许昌、漯河2市到2021年PM2.5年均浓度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开封、商丘2市到2023年PM2.5年均浓度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全省地表水质量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断面总体比例力争达到70%(国家下达我省目标为57.4%以上);消灭劣V类水体断面(国家下达我省目标为9.6%以内);省辖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丹江口水库取水水质稳定达到Ⅱ类;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水质级别保持稳定。确保完成国家水质考核目标。省辖市建成区全面消除黑臭水体;郑州、洛阳、许昌、漯河、南阳、信阳6市国家考核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

      完成一批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示范项目;全面完成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面积、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面积、治理与修复面积任务,全省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力争达到100%;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力争达到100%;实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所有县(市、区)全覆盖;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排放量较2013年下降12%,与2015年相比实现零增长。全省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土壤污染防治体系基本建立,土壤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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